她陪伴他走过创业初期的低谷,却在他赚到250万新币佣金后被一句“感情破裂”踢出家门。
没有工作和孩子,她担心自己什么都拿不到。
但最终,法院却这样说:
“就算是女方没有工作,双方没有孩子,彼此的付出也该被看见。”
这是新加坡一对DINK夫妻的真实离婚案例。

Linda(化名)今年44岁,是一名新加坡女性。8年前,她辞掉了当时稳定的公职工作,决定全职支持丈夫Ken(化名)创业。
他们没有孩子,属于典型的“DINK”(双薪无孩)家庭,但不同的是,从Linda辞职那天起,家庭就只剩下丈夫一个经济来源。
Ken做生意很成功,尤其是在2019年靠一笔大型并购项目拿到高达250万新元的佣金,事业腾飞,生活也从组屋升级到市中心投资公寓。
但好景不长,2021年,Ken提出离婚。Linda不同意,于是两人诉讼离婚。

Ken的理由:我们已经“没有感情了”
Ken在法庭上说,两人这些年感情淡了,生活各过各的。还强调,Linda没有工作,也没有为他事业“带来直接帮助”,所以财产不该分她太多。听起来有点渣。
更重要的是,他声称那250万佣金并不是他一个人挣的,是公司几个合伙人共同赚的,“我只是代收”。
Linda的立场:我没收入,但我付出了一切
Linda反驳道,她辞去了放弃了稳定高薪的公务员工作,全力的照顾家庭。家里的大小事务都是由她打理。
“我陪伴他走过了创业最艰难的时刻,而且在他事业刚起步的那几年,基本都是我的工资来支撑家里的开支,他的公司一直入不敷出。”
她的律师强调:Linda对婚姻和Ken的成功,有“间接但实质”的贡献。
最后法院怎么判?

高等法院的法官并不采信Ken“佣金不属于自己”的说法。理由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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佣金是以他个人名义申报的收入,并已缴纳完整税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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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提供的“合伙分佣证明”漏洞百出,甚至是一份没有落款的Word文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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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并未提供任何转账凭据来证明那250万分给了别人。
因此,法院认定这250万属于婚内共同财产。
财产总额怎么分?
Ken名下:投资公寓1套,市值130万;佣金收入250万(扣税后);其他储蓄与股票约50万;总值约 430万新元
Linda名下资产仅约20万(主要为婚前存款和公积金余额)
初步评估:
法院认定Ken为主要直接贡献者,但Linda在婚姻中承担大量间接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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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参考了多个先例:
如一个10年婚姻、女方全职家庭主妇,法院给予她40%资产分配。
最终判决:
Ken 得到 68% 财产(约292万)
Linda 得到 32% 财产(约138万)
此外,Ken每月需支付 $2,000 抚养费,持续两年,作为过渡安排,直到Linda找到工作。
法官点评亮了:
“不能因为女方没有赚钱,就否定她的牺牲。放弃事业去支持家庭,是一种看不见的投资。法律必须尊重这样的付出。”
“新加坡高薪妻子离婚,分走780万新币财产!”






新加坡离婚?不是想离就能离
在新加坡,要合法离婚,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:
1. 结婚至少满3年。除非能证明极端情况(比如家暴、精神虐待),否则婚龄不足3年,法院一般不受理。
2. 提供“婚姻破裂”的法律理由。新加坡只有一个离婚理由:婚姻不可挽回地破裂。证明破裂的方式有五种:
1)对方通奸 2)对方不合理行为(如暴力、冷暴力等)3)对方遗弃你至少两年 4)双方分居两年(对方同意离)5)分居四年(对方不同意也能离)
不是签个字就能离,必须有法律上的理由和证据。
财产分配:不是谁赚钱多,谁就拿得多。核心原则是公平,不等于平均新加坡离婚时的财产分配,会看两个方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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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贡献:谁出的钱多、谁名下资产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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间接贡献:谁承担了照顾家庭、照顾孩子、支持配偶的成长
即便女方没赚钱,只要她全职带娃、照顾家庭或配偶,她的间接贡献也会被法院认可,有机会分到相当可观的财产比例(40%~60%都有可能)。
举个例子:
一位全职主妇,在丈夫创业时负责家庭,婚后十多年,虽然收入为0,但法院判她获得约一半的财产。
孩子抚养权 & 抚养费:女方优先受保护
法院通常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。如果孩子还小,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较高,除非男方能证明女方不适合抚养。男方必须支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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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孩子的生活费(直到成年或完成大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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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女方没有收入或为照顾孩子放弃事业,法院也会判男方支付配偶抚养费(spousal maintenance)
而且,法院允许女方以后再次申请增加抚养费金额,比如生活成本提高、孩子有特殊需求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