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新加坡发生了一起“护照”相关的案件,看似小事,但背后牵扯到 双重国籍、移民法、国籍法 等重要法律。
来,我们把事情从头说起。

01|69岁男子多年用澳洲护照入境,被罚$2,400
69岁的 Teo Teck Yong Jerome Leonard 本来是新加坡公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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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 年:他去澳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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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 年:正式成为澳洲公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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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 年:拿到澳洲护照
之后 2008、2009 年,他三次回新加坡,全部使用 澳洲护照 过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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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8月(樟宜机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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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9月(新加坡国际客运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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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(樟宜机场)
根据 ICA 规定,新加坡公民必须用新加坡护照进出国境。
而他始终没放弃新加坡国籍,却用澳洲护照入境,构成违法。
2025年10月17日,他被 ICA 逮捕,随后被控三项罪名。
11月12日,他被罚款 $2,400(已缴清)。
他向法官求情:有健康问题…
ICA:这是“图方便”,并“利用双重身份”
上庭时,他没有请律师,并向法官求情:
“我健康状况不好,每两个月要看验光师,请从轻判。”
但 ICA 检控官直接点破:
他不是不知道规则,
他是为了方便,
而且利用了自己能使用两个国家护照的“便利”。
换句话说:
他知道自己还是新加坡公民,却假装不是。
这就是 ICA 不接受求情的原因。
很多人不知道:
拿了外国护照 ≠ 自动失去新加坡籍!
很多人误会:“我拿了外国护照,新加坡籍自动没了。”
完全不是这样。
根据现行法律:
即使你拿了外国护照
只要你没正式去 ICA 提交《放弃新加坡国籍》
你在法律上仍然是新加坡人
而作为新加坡公民:
你进出新加坡只能用新加坡护照
不能用外国护照
否则违反《移民法》
这名男子的问题,就是典型案例。
为什么这是严重违法?
为了让大家彻底搞清楚,我把三部法律用“人话”讲给你听。
①《新加坡宪法》第134条:
成年人不能双重国籍
宪法明文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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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不允许 21 岁以上公民拥有双重国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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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取得外国国籍者可被剥夺新加坡籍
这是“写进宪法”的国家底线。
②《国籍法》:
如果你拿了外国籍,ICA可以做三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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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你解释为何没放弃新加坡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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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你二选一(保新加坡籍 or 外国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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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瞒双重国籍可被剥夺新加坡籍
③《移民法》第6条:
新加坡公民必须使用新加坡护照进出国境
任何新加坡公民:
不可用外国护照
不可用报生纸
不可用任何替代证件
最高处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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罚款 $1,000 / 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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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坐牢 6 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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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两者兼施
这名男子三次违规,所以本应罚$3,000,但法院判$2,400,算轻判。
为什么 ICA 会特别重视?
因为身份问题涉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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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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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冒国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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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义务(包括兵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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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流动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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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资产申报与税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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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钱风险
一个人同时拥有两国护照,却随意选择使用哪个国籍“更有利”,这会造成边境安全漏洞。
因此 ICA 态度非常明确:
“新加坡成年人不能双重国籍,一旦发现将调查并采取行动。”
✔ 拿外国护照 ≠ 自动失去新加坡籍
✔ 没正式放弃,你仍是新加坡公民
✔ 新加坡公民必须用新加坡护照进出国境
✔ 用外国护照入境属于违法,可罚可坐牢
这名69岁男子就是最典型的例子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