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你敢信吗?帮客户填了几个数字,把自己填进了监狱。
2026年7月16日,新加坡国家法院,43岁的王俊杰被判入狱32周,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董事。
32周,也就是八个多月。
听起来不算长,但对一个43岁、正值事业黄金期的男人来说,这32周足以毁掉他的一切——事业、信誉、未来。
而这一切的起因,不过是他帮两家空壳公司做了几份假账。
01
一个“随意”的代价
王俊杰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。
他20多岁时来到新加坡,入籍后自己开了一家叫LW Business Consultancy的企业服务公司,帮客户做秘书、记账、报税、申请工作准证。
2018年,两个“大客户”找上门来——苏宝林和苏海金——这两个人正是新加坡30亿洗钱案的核心被告。
当时,王俊杰看到的只是一个生意机会:苏宝林每年付7500新元,苏海金每月付1000新元。
然而这两人的公司——新宝投资控股和Yihao Cyber科技有限公司——在新加坡没有实际业务,更没有员工、产品、收入。
王俊杰知道吗?当然知道。他做记账的,公司账上有没有钱、有没有业务往来,他一清二楚。
但他还是接了这单生意——而且当起了这两家公司的董事和秘书。
然后,客户说:帮我做份财务报表,填点数字上去。
王俊杰就“随意”计算了数字填进去
盈利多少?毛利多少?应收账款多少?全是编的。
2022年10月,他帮Yihao公司报税时,申报公司亏损80万4969元、应收账款为零、应纳税额为零。
一家没有任何业务的公司,怎么可能有80多万的亏损?
他甚至知道苏海金为什么要这么做——“希望借经营一家看似有盈利的公司,提高自己在新加坡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机会”。
知道客户在骗政府,还帮着一起骗。这就不是“随意”了,这是共谋。
02
15项控状,32周监禁
王俊杰一共面对15项控状,包括伪造文件意图欺骗、伪造账目、抵触公司法令等。
法庭上,他的律师求情说:他没有从中赚取额外利益,只是拿了正常的服务费。
但这个理由站不住脚。
你收了钱,帮客户做假账、造假文件,这就是犯罪。赚多赚少,不影响行为的性质。
于是我们看到,15项控状,32周监禁,五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。
五年不能当董事,意味着他苦心经营的企业服务生意基本完了。就算八个月后出来,客户还敢找他吗?没人会信任一个有造假前科的企业服务商。
几千块的月服务费,换来的是32周的牢饭和一辈子的信用破产。
这笔账,怎么算都亏。

03
他不是一个人在“犯傻”
如果说王俊杰是“主动帮客户造假”,那下面这个案例里的郑佳,就是“装傻装出事了”。
郑佳,42岁,新加坡永久居民,做的是代理注册公司的生意:海外客户给钱,他帮忙在新加坡注册公司、当挂名董事,然后采取“不问、不说”的经营态度——你们用公司做什么,我不问,我也不管。
每开一家公司,他收1000到1400新元,价钱不算高。
因此,他生意做得很大,前后为超过384家公司担任董事。
他甚至让客户签协议,声明“不从事非法活动”,但自己除了做点简单的网上搜索,根本不做任何尽职调查。
结果呢?其中三家公司的银行账户被用来转移超过320万新元的诈骗赃款。
一开始法院只判了他罚款8500新元。
控方不服,上诉到高庭。
大法官梅达顺并不认可这“装傻”的做法:“像郑佳这样的公司董事选择‘装傻’,允许不法分子滥用本地企业架构,可能进而导致人们对本地经商结构的合法性失去信心。”
最终,8500元的罚款被改为10个月监禁。
还有一对姐弟,经营企业服务公司,通过网络广告招募本地人当挂名董事,为外国客户注册了109家公司。
其中16家公司接收了超过1460万美元的商业电邮诈骗款。
姐弟俩各被判监禁10个月,五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。
04
新规已来:以前罚钱,现在坐牢
为什么这些案子判得这么重?
因为新加坡动真格了。
2023年底爆出的30亿洗钱案,暴露了一个巨大的漏洞——大量空壳公司通过企业服务商注册,然后被用来洗钱。而很多企业服务商根本不做尽职调查,客户给钱就办事。
2024年7月,新加坡国会通过了《企业服务提供商法案》,2025年6月9日,法案正式生效。
新规的核心就三条:
第一,所有企业服务商必须向ACRA(会计与企业管制局)注册,持证上岗。没注册就干这行,抓到就是刑事犯罪。
第二,挂名董事必须由注册企业服务商安排,而且服务商必须先评估这个人“适合”担任董事。
第三,必须履行反洗钱义务——做客户尽职调查、上报可疑交易。
第四,违规罚款直接涨到10万新元,管理层个人也可能被追究责任,最高面临5万新元罚款或2年监禁。
简单说就是:流程更严格了,罚款更高了,严重的还要坐牢!

05
企业服务乱象多,如何规避风险
企业服务这行乱象很多,如果对双方都不对彼此以筛选,很容易掉进坑里。对于新加坡从业者而言,要做品牌、做长久就要明白这些道理:
第一,客户的要求并不都合法。
王俊杰就是听客户的,客户让怎么填写就怎么填写。结果把自己搭进去了。
做服务可以,做帮凶不行。
第二,“装傻”不是护身符。
郑佳让客户签协议声明“不违法”,自己就不闻不问。然而,法律和法庭不认这套。
你收了钱提供服务,就有责任确保服务本身合法。装不知道,吃亏的还是自己。
第三,挂名董事和秘书也有责任。
王俊杰当了客户的董事和秘书,郑佳当了384家公司的董事。名字写在公司注册文件上,责任就写在法律条文里。
董事的法定监督责任,不因“挂名”而免除。公司出了事,第一个找的就是董事。
第四,尽调不是走过场。
新规要求企业服务商必须对客户做尽职调查——客户是什么背景、公司有没有实际业务、钱从哪里来——这些都得搞清楚。
随便搜两下就说“查过了”,这不是尽职调查,这是自欺欺人。
第五,法律惩罚更严重。
10万新元的罚款、2年的监禁、5年不得担任董事——这些不是吓唬人的。想要企业长期运营,就必须明白这一点。
写在最后
王俊杰今年43岁,被判32周。等他出来,44岁。五年不能当董事,再入行已经快50岁了。
人过半百,为了那点服务费,值得吗?
须知,做企业服务的,赚的是专业钱,不是冒险钱。合规经营,才能长久。铤而走险,迟早翻车。
毕竟,牢里的32周,比什么都贵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