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可以追溯到2015年。
中国籍黎姓父女想在新加坡买房,于是委托黎家女儿阿琳在读书时认识的朋友帮忙处理。
这个朋友是一名刘姓女子,同为中国籍,在新加坡做房产中介。
图源:新明日报 | 涉案女中介
当时,黎姓父女已经看中一套售价178万5000新元的公寓。阿琳出于对朋友的信任,将百万钱财尽数汇款给这个中介。
但没想到,知人知面不知心。
中介收到钱后,并没有将这笔买房钱全款交给房产开发商,而是私吞其中近60万新元。
私吞的钱统统被她拿去买各种奢侈品。
钱花了,该给的交代还得给。中介开始跟自己的朋友扯谎,伪造银行本票拍照发给对方。
前后5次,给黎姓父女造成付款完成的假象。
图源:新明日报 | 有意购入的房产
但实际上,开发商并没有收到全款。
2016年,开发商第一次终止了跟黎姓父女的这一笔购房交易。
交易终止,但事情并没有结束。
中介继续两头骗,第二次出面跟开发商谈购房交易,第二次谈的成交价更高,为190万新元。
这个价格,黎姓父女也接受了,可见真想买下自己看中的新加坡公寓。
但事与愿违,从2015年底到2018年7月期间,这对父女前后打款205万2918新元给女中介。
图源:AFP
但因为中介陆续私吞买房钱,导致交易始终无法完成。
开发商第二次终止了这笔交易。而这一次终止导致黎姓父女损失达119万5354新元。
开发商的理由是,第二次签订购房协议时曾明确说明,将第一次签订后缴付的款项作为第二次的购房“定金”。
开发商这方认为,已收到的119万5354新元,是能促成第二次达成购房协议的关键定金。
因此,违约就将定金没收等同于双方协同后的结果。
但买家黎姓父女认为,发展商不应没收这笔定金。因为他们在此次交易中并无损失。
图源:directhome | 示意
此外,这笔百万钱财已经超过公寓售价的60%。如果称之为定金,更是超出市场一般行情的好几倍。
因此,这对中国妇女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,想要追讨此笔定金。
至于中间人刘姓女子,已经被逮捕判刑,坐牢36个月。
而买家跟开发商的官司,才刚刚开始,还未开审。
椰友们认为,这笔官司谁能赢呢?可以移步留言区讨论下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