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“境外补税”再次刷屏新加坡新移民和朋友们的朋友圈。

很多人都知道现在“境外收入”也要征税。
但是哪些收入属于“境外收入”?哪些要补税?得补多少?
对于长期在中国、新加坡工作生活的人,又有哪些税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?
椰子为大家深扒新加坡、中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。

只要你是中国或新加坡的税务居民,这份协定就对你有效。
不管你是个人,还是公司;
不管你是在中国赚钱,还是在新加坡赚钱;
只要你的“税务身份”属于中方或新方,这份协定就管得到你。
它解决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:
同一笔收入,不能被新加坡、中国两国各收一次税。
今天这份说明十分重要。有需要的朋友记得转发收藏↓

具体协定细节如下
这份协议给谁用
这份协议就是解决“中国和新加坡两边都有税”的问题。
只要你是:
-
中国税务居民
-
或新加坡税务居民
你在中、新两国之间产生的收入(工资、投资收益、生意收入等),就适用这份协议。
它不是给“游客”用的,是给“长期生活、工作、投资在两地的人”用的。
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说:
“我人不在中国,就和中国税务没关系了。”
“我有新加坡身份,中国就管不到我了。”

图源:shanghai specials
别信。因为账不是这么算的,税务看的是“税收居民身份”,不是护照。比如:
你长期在新加坡工作,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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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有家庭
-
在中国有房产
-
一年回国时间多
-
主要经济利益仍在中国
那你依然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。
结你在新加坡赚的钱,中国税务局依然有权过问。
所以境外收入要不要补税,或者适不适用避免两边征税协定。你要先搞清楚一件事:
我在税务上,到底属于谁的人?
也就是:
-
我是不是中国税务居民?
-
我是不是新加坡税务居民?
-
有没有可能“同时被两边认定”?
适用哪些税
本协定适用于对所得征收的一切税收,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。
中国方面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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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
-
企业所得税
新加坡方面包括:
-
所得税(Income Tax)
不包括:
-
增值税
-
消费税(GST)
-
关税
简单理解:这份协议只管“赚了多少钱要不要交税”,不管你买东西、过海关、消费交不交税。
所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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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
-
生意利润
-
投资收益
-
租金
这些算
但:
-
GST
-
消费税
-
海关税
不算在里面
谁算税务居民
谁算中国税务居民,谁算新加坡税务居民,按各自国家法律认定。如果一个人同时符合两个国家的“税务居民”标准,就要用下面的顺序来判定:
-
看他有没有“永久住所”,在哪一国
-
看他“生活和经济联系更紧密”在哪一国
-
看他“常住在哪个国家”
-
看他是哪国国籍
-
实在分不出来,由两国税务机关协商决定
简单理解:如果你跟两边都关系密切,那么那就要排优先级:
-
房子在哪
-
家人在哪
-
钱主要在哪
-
人长期住哪
-
护照是哪国
一层一层往下判断。
哪些跨国生意适用
如果一家公司的业务在另一个国家有:
-
办公室
-
工厂
-
分公司
-
工地
-
长期经营场所
就算在对方国家“设立了常设机构”,该国有权对它的营业利润征税。
简单理解:
你要是公司注册在中国,但在新加坡有办公室、有员工、有业务,那新加坡就有权对你“在新加坡赚的钱”收税,不是说你公司在中国注册就全部归中国管。
但是注意了,以下情况不算“常设机构”:
-
只是存货
-
只是展示商品
-
只是收集信息
-
只是做广告
-
只是临时辅助活动
也就是说,不是你在一个国家“有点存在感”,就要交企业税。
比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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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仓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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摆样品
-
市场调研
-
广告宣传
这些只是“准备工作”,不算真正做生意,不会立刻触发企业纳税义务。
不动产所得
一个人在另一国拥有的不动产(比如房子、土地)所取得的收入,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国征税。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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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租
-
农业收入
-
林业收入
-
土地使用收益
即房子在哪个国家,就在哪个国家交税。

图源:the straits times
比如:
你是中国人,在新加坡买了房出租,
租金收入 → 新加坡有权收税。
反过来:
新加坡人,在中国买房出租,
租金收入 → 中国有权收税。
这个原则很简单:“房子不走人,税跟着房子走。”
航运和航空运输所得
如果你公司是做国际航运、国际航空的:
-
不是看飞机、船飞到哪里
-
不是看乘客来自哪里
-
而是看:公司真正的管理中心在哪
管理中心在哪个国家,税就归哪个国家。这是国际通用规则,避免一趟航班被多个国家同时收税。
关联企业
这条是专门防“左手倒右手逃税”的。
如果两家公司因为关联关系,人为调整价格、转移利润,税务机关可以按“正常市场价格”重新计算税。
比如:
中国公司卖货给新加坡子公司,市场价 100,你内部只算 20,把利润都留在低税国家。
税局有权说:“不行,得按 100 来算税。”
股息(分红)
-
股票分红 -
股权分红
官方意思:
股息可以在支付国征税,但税率有限制;
居民国也可以对该收入征税,并给予抵免。
这就是说两边都有资格管这笔钱。
即你在新加坡买股票,拿到分红:
-
新加坡可能会预扣一点税
-
中国作为你税务居民国,也可能要算入你收入
-
但中国会允许你把“已在新加坡交过的税”拿来抵扣
避免“交两次完整税”。所以不是免税,而是“少交一次”。

图源:singapore business revie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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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公司 -
有办公室 -
有团队 -
有长期业务
利息
这里的利息包括:
-
存款利息 -
贷款利息 -
国债利息 -
债券利息 -
公司债 -
附带的溢价、奖金
官方意思:
利息收入也可以在来源国征税,但税率有上限;
居民国也可以征税,并提供抵免。
即假如你把钱借给新加坡公司,对方付你利息,新加坡可以收一点税;
中国作为你税务居民国,也可能要算你这笔收入,但你能抵扣已经在新加坡交过的部分。
逻辑和股息一模一样。

图源:finews asia
如果是存钱发生的利息,则:
你是新加坡税务居民,
-
居民国可以收税 -
来源国也可以收税 -
但来源国不能乱收,税率被封死了
特许权使用费
版权、专利、商标、技术使用费,可以在来源国征税,税率受限制;居民国给予税收抵免。
举个例子,比如你把一个技术授权给新加坡公司用,他们每年给你“使用费”,那么——
新加坡有权收一部分税;
中国在你报税时,允许你抵扣这部分已交税款。
这条特别常见于:
-
科技公司
-
IP授权
-
跨国品牌合作
因此不管是房子、船、飞机、分红、利息、技术费,每一种收入都有:
-
谁先收
-
谁补收
-
怎么抵扣
目的是让你只交一次“完整税”,不是两国各交一整份。
资本利得(卖资产赚的钱)
转让财产取得的收益,通常由财产所在地或转让人居住国征税,不同类型资产规则不同。
即你卖东西赚钱,税看你卖的是什么:
-
卖房子 → 房子在哪个国家,就在哪个国家交税
-
卖公司股份、股票 → 主要看你是哪个国家的税务居民
比如:
中国人,在新加坡卖房赚了钱。→ 新加坡收税
中国人,在新加坡卖股票赚钱→ 通常算中国收入,中国征税(是否实际征要看中国税法)
简单理解就是房产看“房子位置”,金融资产看“人”。
受雇所得(打工工资)
工资一般在工作实际发生地征税;
但如果满足“短期工作三条件”,可以只在居民国交税。
三个条件是:
-
在对方国家停留不超过 183 天
-
工资不是由对方国家的公司支付
-
工资不是由对方国家的机构承担
同时满足 → 只在居民国交税。

图源:singapore business review
举个例子,你是中国人,去新加坡短期出差。如果:
-
呆不到半年
-
工资还是中国公司发
-
成本也是中国公司出
那么:
→ 新加坡不收你税
→ 你只在中国报税
但如果:
-
在新加坡长期工作
-
工资由新加坡公司发
那么:
→ 新加坡要收税
→ 中国不再重复收(通过协定避免双重征税)
董事费
公司董事从公司拿到的报酬,可在公司所在地国家征税。
假如你是中国人,做新加坡公司的董事:
→ 董事费,新加坡可以收税
你是新加坡人,做中国公司的董事:
→ 董事费,中国可以收税
跟你住哪没太大关系,跟“公司在哪”关系更大。
艺术家和运动员
演艺人员、运动员的收入,在演出或比赛发生地征税。
假如明星来新加坡开演唱会→ 新加坡收税
新加坡运动员来中国比赛→ 中国收税
这类钱“现场赚,现场交”。
养老金
私人养老金一般只在居民国征税。
你以后退休了:
如果你是中国税务居民→ 养老金主要在中国交税
如果你是新加坡税务居民→ 在新加坡处理
也就是说,不管你是卖资产、打工、当董事、表演、退休,每一种钱,税都跟着最合理的一方走。

图源:reddit
普通公司的退休金、养老金,只在“你现在是税务居民的国家”交税。
学生和实习生
如果你是为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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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
-
接受培训
-
实习
临时到另一国停留,那么:
-
来自本国的生活费、奖学金、家庭资助
-
在当地免税
假如中国学生在新加坡留学:
-
父母给的生活费 → 不用在新加坡交税
-
中国给的奖学金 → 不用在新加坡交税
新加坡学生来中国读书也是同理。
但注意,如果你在当地打工赚钱,那部分收入还是要按当地税法交税。
其他收入
如果某项收入:
-
前面所有条款都没提到
-
比如:赠与、补贴、特殊补偿等
-
彩票 -
赔偿金 -
特殊分红 -
灰色地带收入
那一般由“居住国”征税。
即凡是协议没特别说清楚的收入,看你税务身份在哪就在哪交税。
避免双重征税的核心条款
当一个人同一笔收入在中、新两国都“有征税权”时:
-
主要征税权国家先收
-
另一个国家必须给你“税额抵免”
即如果你已经在一个国家交过税:
-
另一个国家不能再“全额收你一次”
-
只能补差价
举个直观例子。假如你是中国税务居民,在新加坡打工:
-
新加坡先收你 15%
-
中国算下来应该收 20%
那中国只补收:20% – 15% = 5%
不是再收一次 20%。
这就是“避免双重征税”的真正核心。
信息交换
中、新税务机关可以:
-
交换与你税务有关的信息
-
防止逃税、洗钱、虚假申报
但必须用于税务目的,不能乱用。
也就是说,你以为在国外收入国内不知道?
在这份协定下,两国是可以互通信息的。

图源:expedia
那么如果你是新加坡PR、公民,那么在境外收入需要交税吗?交哪边的税?
一句话先给你答案:
新加坡人(或新加坡税务居民)在中国或其他境外国家或地区赚的钱,大多数情况下不用再交新加坡个人所得税,除非这笔钱被“带回”新加坡,且属于新加坡征税范围。
新加坡的税制和中国最大的不同就在这里:
新加坡是属地税制(Territorial Tax System),不是“全球征税”。
也就是说:
-
中国:看“你是谁” → 只要是中国税务居民,全球收入都要申报
-
新加坡:看“钱从哪来” → 只要不是新加坡来源收入,原则上不收税
我们拆成三种最常见情况说清楚:
一、新加坡税务居民,在中国合法工作赚钱
例如:
-
你是新加坡PR或公民
-
去中国工作一年
-
工资由中国公司发
-
已在中国缴纳个税
结果是:
在中国:要交税(因为收入来源在中国)
在新加坡:一般不用再交税
因为这属于:
境外来源收入 + 已在境外交税 + 未汇回新加坡
→ 新加坡通常不征税
二、新加坡税务居民,在中国做生意、投资赚钱
比如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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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有公司
-
有分红
-
有股权转让收益
-
有房租收入
这些收入在中国需依法交中国税。
在新加坡:
-
不汇回新加坡 → 通常不收税
-
汇回新加坡 → 要看具体收入类型和是否符合免税条件
新加坡对“境外收入汇回”有一套规则,但个人层面通常比公司宽松得多。
三、什么情况下,新加坡可能会收税?
主要是这几种:
1)这笔收入本质上是“新加坡来源收入”
例如:
-
工作实际在新加坡完成
-
客户在新加坡
-
服务在新加坡发生
哪怕钱是从国外公司打来的,也可能被当成新加坡收入。
2)属于新加坡特定应税项目
比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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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境内的生意
-
新加坡的租金
-
新加坡来源的咨询费、服务费
3)公司层面的境外收入
公司税规则比个人复杂,很多时候需要申报和享受免税条款。
所以对普通人来说:

总结一下就是:
新加坡人在中国或其他国家赚的钱,主要在当地交税,新加坡一般不再重复收税;
但前提是:这笔钱不是新加坡来源收入,也不属于新加坡必须征税的项目。
因此,对于长期在海外的人来说,“税务居住地”在哪就很关键。
不知道大家理解了吗?
最后附上本文引用的官方文件来源,方便大家细读:
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国官方文件:
https://www.fmprc.gov.cn/mfa_eng/gjhdq_665435/2675_665437/2777_663548/2778_663550/202406/t20240607_11413225.html?utm_source=chatgpt.com
避免双重征税协定(“DTA”)新加坡官方文件:
https://www.iras.gov.sg/media/docs/default-source/dtas/singapore-china-dta-(ratified)(mli)(1-sep-2022).pdf?sfvrsn=182d2d36_6
关于更多境外收入补税内容,可看椰子往期文章进行补充了解:














